24小时交互式栏目信息巡查制度
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

24小时交互式栏目信息巡查制度

2013-5-9

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站论坛、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的有效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和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等国家法规、规章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凡在网站上开办了公告栏、论坛、聊天室、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的,每个栏目均须确定专人进行信息安全管理,网站要有一个安全管理总负责人;
二、各栏目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员须每日定时巡查栏目内包括FTP上传的信息,要既巡查发布的帖子,又要仔细查看回复中出现的信息。敏感时期按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24小时值班巡查。
三、各栏目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员若发现栏目内出现有害信息、不良信息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,须在保存好有关记录(发贴人的IP、发贴时间和内容等)后立即删除有害信息,并及时上报网站安全管理总负责人,必要时上报公安网安部门,同时协助有关部门查证。
四、网站安全管理总负责人每天定时对网站主页以及论坛、聊天室、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信息进行巡查、监管。 六、对公安机关公共信息安全监察部门确定需查证的案件,各级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员要认真协助调查,并做好详细记录,必要时须提交书面调查报告。不得拖延、推委。